发布日期:2017-12-05 来源:未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省相关部门的要求,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以上水平;教师为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外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为三级以上水平,其中播音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律师、星级宾馆服务员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责任编辑: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