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培训工作
  •   >   正文
  • 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9-22  来源:未知   作者:培训部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我院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使我院培训规模不断壮大,现就我院培训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全院培训工作的总策划、总协调、总考核。

    2.负责制定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培训工作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培训信息的收集,申报各类培训定点机构。

    4.负责各类政府支持培训项目的报批、协调及资金申报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秩序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师资管理。

    6.负责引导、协助院系联络合作单位,开展各类培训。

    7.负责学院各类培训工作规范管理、协调、资料收集等工作。

    8.负责各类培训费用的收取、上缴、结算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会各类培训归口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管理。各系部开展的培训每学期末向培训中心报送培训各类资料和工作总结。并进行专项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

    第二条培训中心针对的社会培训是指“劳动预备制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大学生见习培训”、“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特殊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涉外劳务用工培训”“移民培训”、“在校学生第二技能培训”、各类学生考前培训、社会各类行业标准、制度、岗位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三条社会培训生源由培训中心组织管理,各系部处室应积极组织和拓展社会培训业务,收入分配按本办法执行。校内培训生源(如劳动预备制培训、GYB培训、各类考前培训等)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收入分配按本办法执行。各系部年度培训人数及创收金额列入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第四条 培训程序规范化。针对不同培训组织培训教师拟写培训计划、编制教案,对培训过程进行考核与跟踪指导,培训结束进行总结,组织学员对培训效果反馈,收集整理培训资料进行归档。

    第四条 经费管理依据学院《系部包干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编辑:培训部)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许可证: 湘教QS3-200504-000027 湘ICP备05002485号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邮政编码:421002 招生热线:0734-8378042 投稿邮箱:hycgyjyjs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