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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9  来源:未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学士学位申报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代办,申报材料缺一不可

    1.申报条件:

    ①毕业证书签发日期在2016年申请日起往前推算两年之内的本科毕业生均可参与本次申报;

    ②本科阶段的毕业论文必须达到中级(或70分)及以上水平;

    ③学位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入学至毕业正签发日期一年内获得);获得了CET4或PETS3(笔试)证书的可以免考学位外语,但必须在入学至毕业之前获得,并全部达到60分及以上(含60分),并且没有学位考试违纪处分记录,政审合格;

    ④本科阶段的所有科目平均成绩达到:自考≥65分,成教≥70分;

    2.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请参照下列项目准备申报材料:

    ①学位外语成绩及本科阶段成绩打印:登录http://113.240.233.3:8088/(S(gbf2xelbrm0s5aaomm0ixrhk))/Login/Login.aspx?ReturnUrl=%2f,(输入考籍号或学号,原始密码与考籍号或学号相同),进入成绩查询中,分别点击

    即可并打印,学位课程不需要查询;CET4及PETS3均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将身份证正面及毕业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的正反两面;另将两张无白边的两寸蓝底彩照用双面胶粘贴于(可随时拆卸)身份证复印件(A4纸张)的那一面并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办证当时可立即返还。

    ③与提交的纸质照片同样的蓝底电子彩照(150*210大小)用U盘拷贝(电子照片的文件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jpg格式;(个人申报的电子照名称不需要“序号”)

    3. 申报材料提交地点: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老办公楼103室),电话:0734-3174206 陈老师。

    4.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个人提交申请资料时间:2016年4月17日—5月4日(双休日不上班,节假日顺延)

    (责任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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