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成人教育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促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 1.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成招、自考政策、规定; 2. 负责年度成招专业及计划申报; 3. 负责生源组织和成招录取工作: 4. 负责自考新生注册工作; 5. 负责对外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二、教学工作 1. 负责提出制订或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2. 根据每学期自学考试考试计划安排自考学生的报考工作; 3. 负责对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宏观检查、督导。 4. 统一安排每学期成人教育面授时间; 5. 负责专业课教师的选聘协调工作; 6. 负责组织开展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学质量评估; 7. 负责管理成教考生档案及录取审批表; 8. 负责教材的统一征订和发放; 9. 负责成教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生证件发放工作; 10. 负责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毕业申报及毕业证件发放工作; 11. 推荐教材版本,组织编写教学大纲、自学指导书、自学进度表; 12. 组织安排教师授课、辅导答疑,拟定试题、试卷; 13. 组织教师批阅试卷、实验实习报告、作业、毕业论文等; 14. 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15. 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的教学质量。 三、学生工作 1. 负责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及资格复查工作; 2. 负责面授期间学员出勤情况的抽查评比工作; 3. 负责对学员的奖惩工作; 4. 负责面授通知的寄发。 5. 选派班主任负责学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后勤工作 1. 负责寝、教室的统一调配; 2. 负责卧具及其他物品的发放、清洗及保管 3. 负责食堂的管理及饮食的卫生安全工作; 4. 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的秩序。 (责任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