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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2  来源:未知   作者:  浏览次数:

    衡阳市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公告

    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作为经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许可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次认定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等级及类别(见表1)

    1

    序号

    职业

    工种

    等级

    职业类别

    1

    模具工

    注射模

    三级、四级

    B

    2

    冲压模

    三级、四级

    3

    电工


    三级、四级、五级

    A

    4

    钳工


    三级、四级、五级

    A

    5

    磨工

    数控磨床磨工

    三级、四级、五级

    A

    6

    普通磨床磨工

    三级、四级、五级

    7

    铣工

    数控铣床

    三级、四级

    A

    8

    普通铣床

    三级、四级

    9


    五级

    10

    车工

    数控车床

    四级

    A

    11

    普通车床

    四级

    12


    五级

     

    特别说明:必须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才能报考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认定申报条件

    考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具体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鉴函〔201819号】执行。根据人社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规定,原则上对考生申报资格做如下统一规定

      (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三、认定报名

      (一)申报材料

      1.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根据需要提供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查实的视为无效;在教育部注册的在校学生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扫描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人社部注册的在校学生须由学校统一提供加盖公章的《湖南省技工院校学籍信息注册表》。

      (二)收费标准(见表2)

    突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公益性,收费标准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01 号)规定,参照原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湘人社发〔2017〕105 号)收取。

     

    2

    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标准类别

    认定等级

    收费标准(元/人)

    A类

    B类

    C类

    初级工

    260

    200

    150

    中级工

    320

    260

    200

    高级工

    380

    320

    260

     

    注:具体认定职业类别见表1

     

      (三)认定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7日至4月25日(限法定工作日)。

      (四)认定考试时间

    认定考试时间初步定在5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

    图文信息中心514室

      2、联系人及电话

      冯家炳13517344702

      蒋伟明18107341666

     

    衡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附件2报名资料清单

     

     

     

     

     

     

    附件1  

    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二寸近照

    出生日期


    学历及专业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人员类别

    学生 企业员工

    社会人员

    工作单位


    现持有证书信息

    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职业(工种):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构: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职称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构:

    申报信息

    申报职业(工种):              申报等级:

    申报科目

    理论  实操 综合

     

    工作年限与个人承诺

    一、工作年限:

    本人从事 岗位已累计工作 , 现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申

    (职业工种) 等级认定。(工作单位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

    二、 个人承诺

    我申报参加技能等级认定,为了维护认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已阅读并理解《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等相关政策及报名须知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业等级的条件要求。

    2.本人报名填写(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现持有证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及认定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3.本人知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清楚知道应按时参加认定,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认定。

    4.本人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认定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认定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认定机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认定秩序的行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5.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人签名:

    评价机构审核意见

     

    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报名

     

    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报名

     

     

    审核人:                 机构公章:                

     

    附件2               报名资料清单

    一、纸质资料

    1.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1份/人;

    2. 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1份/人(直接复印在申报表的背面);

    3. 学历证明1份/人

    1)“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上可查询并打印)

    2000年(不含)以后毕业者需提供;

    2)毕业证复印件

    2000年(含)以前毕业者需提供;

    3)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有学校公章)

    4)学籍信息注册表

    在人社部注册的在校学生须由学校统一提供加盖公章的《湖南省技工院校学籍信息注册表》。

    4.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人(没有的不交);

    5.电工操作证复印件电工操作证合格信息打印件1份/人

    (仅报电工等级认定需交)。其中电工操作证合格信息可在网上(网址:http://cx.mem.gov.cn/)查询并打印

    二、电子资料

    1. 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扫描件;

    2. 二吋彩色电子证件照(格式为png,尺寸为412×531,大小不超过200KB);

    3. 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面);

    4. 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扫描件;

    5. 原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认定证书)扫描件(没有的不交);

    6. 电工操作证(电子证书或网上查询的合格信息扫描件)。

    7.电子资料相关命名说明

    1)以“报考单位(如XX公司)”命名建文件夹/分别以“照片”、“ 资质文件”命名建两个文件夹;

    2)“照片”文件夹/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相应考生照片;

    3)“资质文件”文件夹/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文件 / 分别以“ 学历证书”、“从业经历证明”、 “资格证书”和“ 证件复印件”命名建四个文件夹 / 以“附件”命名分别放入相应四个文件夹。)

    三、考生信息模板(另附电子表格)

    由考生单位统一填写。

    特别说明:由报考单位统一交报名纸质资料、电子资料、考生信息模板及考生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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