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经信委、民政厅《关于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暨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价﹝2017﹞443号)要求,按照省安监局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全省范围内所有向所在地安监部门书面报告,并纳入湖南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和资格考试系统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安全培训机构。
二、摸底方式及要求
摸底采用书面方式。各安全培训机构按附件1要求如实填报,加盖公章后报纸质版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给市州安监局。各市州安监局按附件2要求汇总后,连同各机构报送的附件1资料,于6月19日下午15:00前报省安监局。
联系人及电话:夏坚,0731-89751264。
电子邮箱:xjzx89751256@163.com。
湖南省安监局宣教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14日